(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股票配资咨询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2025年6月,公司已完成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计划的各项议案,包括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已按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完成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回购注销工作。2025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450人,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3,743,4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50人,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351,780股。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解锁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公司本次解锁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解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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